上海交大持续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,近3年先后承担国家部委的1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,系统解决了“不能转”、“不敢转”、“不会转”等问题:
一是建成科技成果转化“一门式”数字管理服务体系。制定“1+5+20”系统性转化政策配套支撑文件体系,形成多部门协同、全流程贯通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。
二是构筑成果转化专业队伍和人才评价体系。率先建立体制内外混编的转化专员队伍,为教师提供首问制服务。首创高校成果转化系列高级职称聘任办法,切实提升技转运营服务人员社会荣誉感。
三是创立全新的技术转移专业硕士学位培养体系。在教育部支持下,构建自主招考、校企联培的培养体系,成立交大中银科技金融学院,增列技术转移专业硕士学位点。
四是构建国资单列管理新模式。职务科技成果在研究阶段不作为无形资产,可按开发阶段按账面价值记账;转化后构建和优化国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,保障学校权益并助推企业快速发展。
五是将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教师团队,学校不再直接持股、其收益可递延至创业成功后支付。学校通过作价投资、完成人实施、合规整改等“阳光”科创企业175家(不含衍生企业),融资总额超100亿元,总体市场估值超1200亿元。其中独角兽企业3家、独角兽潜力企业4家、小巨人企业4家。
六是建立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和负面清单。基于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的原则,破除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藩篱和障碍,制定12条免责情形和22条负面清单,消除顾虑,激发活力。
七是建设“大零号湾”环高校创新创业生态圈。在上海市支持下,校企共建交大校园“大零号湾”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,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和“硬科技”创业集聚示范。
八是推动上海交通大学概念验证中心联盟,为“大零号湾”区域交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科创企业提供概念验证服务;发挥前伸孵化功能,补齐“成果筛选-概念验证熟化-转化落地-孵化加速”的创新转化完整生态链。
【文章来源:上海科技】